女性健康

在孕期吃什麼藥最安全?

孕婦孕期用藥原則

1、任何藥物的應用均在醫生、藥師的指導下服用。

2、能少用的藥物絕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 則不要用。

3、必須用藥時, 則盡可能選用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如因治療需要而必須較長期應用某種可致畸的藥物, 則應終止妊娠。 4、切忌自己濫用藥物或聽信“偏方、秘方”, 以防發生意外。

5、避免應用廣告藥品或不瞭解的新藥。

6、根據治療效果, 儘量縮短用藥療程, 及時減量或停藥。

7、服用藥物時, 注意包裝上的“孕婦慎用、忌用、禁用”字樣。

8、孕婦誤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藥物後, 應找醫生根據自己的妊娠時間、用藥量及用藥時間長短,

結合自己的年齡及胎次等問題綜合考慮是否要終止妊娠。

孕期用藥需注意的問題

孕55天以前為胚胎形成期, 藥物易導致胎兒功能及形態異常, 此期用藥要特別小心。 孕56天至分娩, 用藥一般不會致畸, 但藥物毒性仍可通過胎盤影響胎兒。 所以用藥仍需小心, 儘量不用對胎兒有毒的藥物, 儘量減少劑量縮短療程。 禁用對子宮平滑肌引起收縮的藥物, 如麥角、益母、奎寧、腦垂體後葉素等。

抗生素類藥

屬於氟喹諾酮類藥物的諾氟沙星、環丙沙星等藥, 抑制DNA旋轉酶阻礙蛋白質合成, 應避免在妊娠期使用;

甲硝唑(滅滴靈)有致突變作用, 妊娠早期不宜應用;

氯黴素可致灰嬰綜合症, 妊娠期不宜使用。

鏈黴素、慶大黴素、阿米卡星有可能影響聽力及損害腎功能, 妊娠期間避免使用。 青黴素、頭孢菌素類(先鋒黴素類藥物)胎盤屏障穿透性不高, 毒性低, 可用於妊娠期的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