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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檢“波力海苔”菌落總數超標

紫菜)菌落總數超標。 波力食品工業(昆山)有限公司回應, 存在雙重標準才導致檢查結果不合格。 廣州工商部門昨日表示, 產品不合規定,

並已經作出下架處理。

波力:雙重標準致產品不合格

波力食品工業(昆山)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廣州工商局是按照2005年衛生部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的《藻類製品衛生標準》檢查的, 但波力公司是按照2009年國家質檢總局和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的國家標準GB/T 23596-2009《海苔》執行的, 由於存在雙重標準, 導致檢查結果不合格。 該負責人還表示, 菌落總數和致病菌有本質區別, “細菌總數”指菌落總數, 而不是致病菌。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獲悉, 在2009年的標準中, “微生物指標”中只有大腸菌群、黴菌和致病菌三項, 去掉了2005年標準中的菌落總數這一項。

工商:國家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

昨日, 廣州市工商局在官網發佈《關於波力海苔抽樣檢驗結果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

《說明》稱, 廣州市工商局本次抽檢藻類製品是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19643-2005《藻類製品衛生標準》。

而波力海苔(調味紫菜)聲稱的執行標準為國家推薦性標準GB/T23596-2009《海苔》, 雖然該推薦性標準中取消了對菌落總數的要求, 但是國家強制性標準GB19643-2005對菌落總數有規定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三章第十四條“強制性標準, 必須執行”的規定, 雖然企業執行的推薦性標準取消了菌落總數的要求, 但是國家強制性標準對菌落總數有規定要求的必須嚴格執行。

對此, 廣州市工商局認為, 本次抽檢的波力海苔(調味紫菜)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GB19643-2005《藻類製品衛生標準》要求。 白雲分局已於11月對銷售不合格波力海苔(調味紫菜)的經銷商書面通知責令改正,

並對不合格食品予以下架及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