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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肺結核怎麼治療呢?

在醫學不發達的時候, 人們往往是談肺結核而色變的, 這種病又被稱作是癆病, 患上這種病就等於是患上了不治之症了。 但是現在醫學水準的提高, 對於肺結核這種疾病的治療, 已經是駕輕就熟了, 治癒率是非常高的, 所以現在患有這種疾病後, 完全是不用過於擔心的。 那麼, 如果是輕度肺結核, 應該怎麼治療呢?

肺結核藥物治療的主要作用在於縮短傳染期、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及患病率。 對於每個具體患者, 則為達到臨床及生物學治癒的主要措施, 合理化治療是指對活動性結核病堅持早期、聯用、適量、規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藥物的原則。

(1)早期治療, 一旦發現和確診後立即給藥治療;

(2)聯用, 根據病情及抗結核藥的作用特點, 聯合兩種以上藥物, 以增強與確保療效;

(3)適量, 根據不同病情及不同個體規定不同給藥劑量;

(4)規律, 患者必須嚴格按照治療方案規定的用藥方法,

有規律地堅持治療, 不可隨意更改方案或無故隨意停藥, 亦不可隨意間斷用藥;

(5)全程, 乃指患者必須按照方案所定的療程堅持治滿療程, 短程通常為6~9個月。 一般而言, 初治患者按照上述原則規範治療, 療效高達98%, 復發率低於2%。

另外, 肺結核患者在接受治療期間需要時刻配合醫生的治療工作, 並按照醫生的指示進行日常的調理, 這樣才能防止肺結核病情出現復發。 如果您在治療過程中發現肺結核病情有惡化的徵兆, 要及時向主治醫生反映情況, 避免因為病情擴大而耽誤了後期的治療工作。

雖然現在對於肺結核的治療技術已經是非常的成熟了, 但是患病後, 如果能夠做到早發現、早治療, 對於病人來說才是最好的,

這樣可以避免病情的進一步惡化, 減少疾病對於身體更大的傷害。 所以發現自己有肺結核的症狀, 就要及時的看醫生, 積極配合醫生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