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生活

功能性牙膏真的有功效嗎

“我以前以為藥物牙膏既然含藥物, 自然就能治病。 可後來拔牙時問醫生才知道, 那都是誤導。 醫生說, 牙膏的本質就是日用品, 不是藥品。 保持牙齒健康的關鍵還是要正確刷牙。 ”曾多次補牙的王女士這樣告訴《市場報》記者。 其實, 有許多消費者都買過標注有美白牙齒、抗炎抑菌等療效的牙膏後, 可回家使用一段時間後, 卻發現這些牙膏無法達到宣傳功效。

記者瞭解到, 在鋪天蓋地的牙膏宣傳廣告中, 一些牙膏企業故意模糊牙膏產品與口腔藥物的區別, 進行抗炎抑菌、清熱解毒、防止蛀牙、口腔潰瘍等醫療功效宣傳,

有的甚至聲稱經過臨床驗證來誤導消費者。 然而, 這類產品往往對牙膏的成分卻語焉不詳。

《規定》明確將化妝品定義為“以塗抹、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 施於人體(皮膚、毛髮、指甲、口唇齒等), 以達到清潔、保養、美化、修飾和改變外觀或修正人體氣味, 保持良好狀態為目的的產品”。 由此可見, 牙膏、沐浴露等日化產品按照這一定義被首次列入化妝品行列, 按化妝品的標識規範進行管理。

根據《規定》, 化妝品標識中不能出現含糊標注, 化妝品內含的所有成分、化妝品實際生產加工地都得標出來。 標注方法和要求不符合相應標準規定的, 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規定》還明確化妝品標識不得標注誇大功能、虛假宣傳、貶低同類產品、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內容,

不得標注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產品名稱。 這些條款都適用於牙膏、沐浴露等日化產品。

日前, 《市場報》記者走訪了北京的部分超市、商場後發現, 仍有一些牙膏產品聲稱有治療牙周炎、牙齦出血、口腔潰瘍等醫療功效, 還有部分牙膏標示有“抗菌”、“消炎”等字樣, 這些牙膏的價格明顯比普通牙膏貴得多。

對此,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下發的通知指出, 鑒於目前部分化妝品生產企業仍有一定數量的化妝品包裝庫存, 為節約資源, 避免和減少浪費, 執法查處期將推遲至明年10月1日開始。 據悉, 由國家認監委和衛生部制定的《口腔保健品的認證管理辦法》以及《口腔保健用品功效評價標準》也將出臺。

屆時, 牙膏產品宣傳“忽悠”消費者的情況將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