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

保健食品不是藥品 更不是萬能的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 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 具有調節機體功能, 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 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它是對日常飲食的補充, 本質上仍屬於食品的範疇, 只是針對特定的適宜人群有一定的保健功能。

我國早期批准的一些保健功能的產品現在市場上也仍在銷售, 如延緩衰老、改善記憶、改善視力、清咽潤喉、抗突變、抗疲勞、耐缺氧、抗輻射、改善骨質疏鬆等功能的產品。

自2005年7月之後, 我國批准的保健食品主要分為兩類:一是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的營養素補充劑類。

二是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

保健功能分為27項, 包括輔助降血脂、輔助降血糖、輔助降血壓、抗氧化、輔助改善記憶、促進排鉛、清咽、促進泌乳、減肥改善生長發育、改善營養性貧血、調節腸道菌群、促進消化、通便、對胃黏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緩解視疲勞、祛痤瘡、祛黃褐斑、改善皮膚水分、改善皮膚油分、增強免疫力、改善睡眠、緩解體力勞動、提高缺氧耐受力、對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功能、增加骨密度、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

2012年6月國家藥監局發佈《保健食品功能範圍調整方案》(徵求意見稿), 擬將現有27項功能取消4項(改善生長發育、對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輔助降血壓、改善皮膚油分),

涉及胃腸道功能的4項合併為1項(通便、調解腸道菌群、促進消化、對胃黏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合併為有助於改善胃腸功能)、涉及改善面部皮膚代謝功能的3項合併為1項(祛痤瘡、祛黃褐斑、改善皮膚水分合併為有助於促進面部皮膚健康), 予以保留, 最後確定為18項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