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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為第八個世界獻血日

文章導讀

權利:對獻血者, 發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製作的無償獻血證書, 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公民臨床 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而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 免交 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 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獻血法還規定, 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給予獎勵。

導語:在第八個世界獻血日來到的時候, 我們去獻血吧, 獻血的好處多多, 能促進新陳代謝, 更能挽救人的生命!

2011年6月14日, 我們迎來第八個世界獻血日, 今年的主題為“捐獻更多血液, 挽救更多生命”。

我們堅信:獻血讓生命更燦爛,

法律讓生活更美好。 在鼓勵獻血的同時, 我們更應該明確以下問題:獻血者、采血者、用血者都具有什麼樣的權利和義務 呢?一旦發生意外, 如感染血液疾病、造成健康損害等, 當事人又該通過什麼途徑維權呢?帶著這些法律問題, 記者採訪了北京市律師協會侵權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李 波律師。

獻血者:日後與親屬可免費用血

“獻血會不會傷身體啊”、“聽說獻血之後會發胖!我不想獻血”、“獻血有什麼好處嗎?”提起獻血, 很多人都有一種恐懼和排斥的心理。 一方面是因為傳統文化的影響, 怕獻血傷身;還有一大部分原因, 是對獻血者的權利義務不明了, 缺乏獻血的積極性。

李律師指出, 根據獻血法規定, 獻血者享有如下權利:對獻血者,

發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製作的無償獻血證書, 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公民臨床 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而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 免交 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 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獻血法還規定, 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