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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富豪竟然是這麼來相親的

很多人可能對其中的選妃情節記憶猶新, 細節再現堪稱全方位。 而近兩年屢屢被曝的富豪相親派對, 其盛況其性質, 與古代帝王選秀亦何其相似。 那麼, 古代富豪又是如何相親的呢?

“霸權邏輯”不能使“鬼推磨”

富豪的“霸權邏輯”乃是社會心理定式, 不是今天才有的, 畢竟拜金風也不是今天才呼呼刮起來的。

在古裝劇裡, 我們會經常見到富家公子于光天化日強搶民女, 比如王老虎搶親, 都是這種霸權邏輯的濫觴。 《紅樓夢》裡呆霸王薛蟠也是個例子, 他驕橫跋扈, 倚財仗勢, 強買英蓮(即香菱)為妾, 喝令手下豪奴打死馮淵。 歷史上此類富豪不在少數。 西晉那位與王愷鬥富的石崇, 富可敵國, 他可沒少做欺男霸女的事。

當然, 富豪的霸權邏輯, 在官員的霸權邏輯面前不堪一擊。 石崇在位時, 趙王司馬倫即相中了他的小妾綠珠。 等他失去官職時, 司馬倫便明目張膽地派人向石崇索取綠珠,

逼得綠珠跳樓自殺。

這種邏輯不光是具體行為的用強, 尋常婚俗裡也有它的影子。

如南宋吳自牧在《夢梁錄》裡這樣描寫相親:“男家擇日備酒禮詣女家, 或借園圃, 或湖舫內, 兩親相見, 謂之相親。 男以酒四杯, 女則添備兩杯, 此禮取男強女弱之意。 ”

富豪不能絕對主導婚姻

男尊女卑, 固然是兩千年封建社會的主流形態, 體現在富豪相親上, 女性尊嚴被完全矮化。 那麼, 古代真是這樣嗎?答案是, 不一定。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定程度地削弱了古代婚戀自由, 但女子在選擇權上, 也不是完全沒有, 男方想絕對主導婚姻, 恐怕只是傳說, 否則也不會出現《列女傳》了。 有的時候, 貴為天子的皇帝在選擇後妃方面尚且不能做到隨心所欲, 商賈富豪安能?這是一個歷史認知的盲點。

一方面, 古代男女之間其實沒那麼多禁忌。 先秦時期, 《周禮·地官·媒氏》曰:“仲春之月, 令會男女, 奔者不禁。 ”政府非但不反對男女交往, 還在春暖花開之際組織大規模的“相親會”。 秦朝之後各代,

對男女之妨進行了立法, 如“防隔內外, 禁止淫佚”、“男女授受不親”等, 但在每年的上巳節、元宵節和七夕節, 政府並不反對女子抛頭露面, 遊園聚會, 包括“相親”。

另一方面, 婚姻的選擇, 不僅取決於男方是否有錢, 是否想娶妻, 而在於女方或女方家長對未來女婿發展前途及其家族背景的研判, 選擇權是公平的。 我發現, 越是禮教篤甚的時期, 這種現象越明顯。

比如北宋大儒程頤有個侄女, “幼而莊靜, 不妄言笑;風格瀟灑, 趣向高潔;發言慮事, 遠出人意;終日安坐, 儼然如齊;未嘗教之讀書, 而自通文義。 舉族愛重之, 擇配欲得稱者。 其父名重于時, 知聞遍天下, 有識者皆願出其門。 訪求七八年, 未有可者”, 25歲還沒出嫁。

以二程的地位與名望,

找個乘龍快婿該不是難事, 但能否讓侄女滿意, 卻是個難事。 其中, 女子的權利自覺或許起了關鍵作用。

在父親死後面臨著為9個妹妹找丈夫的重任, 他坦言自己“大懼失其時, 又懼不得其所歸”。 這已然是選擇性糾結了, 既怕耽誤了幾個妹妹的終身大事, 又怕所選非人, 讓妹妹們未來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