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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節:對抑鬱症進行心理治療

俗話說“心病還須心藥醫”, 絕大多數的抑鬱症病人病前有一定的誘因(如挫折、遭受不幸等), 同時在出現情緒抑鬱、低落過程中產生悲觀。 失望和孤獨、無助感。 這些情況, 一般來說可以用心理治療——即所謂的“心藥”來處理。 因為根據國外近20年來的臨床研究發現, 相當一部分的抑鬱症病人經過心理治療或多種治療方法(合併藥物)的處理或幫助可以得到治癒或緩解。 如美國曾作過一項大樣本的隨訪研究, 發現人際心理治療和認知行為治療對抑鬱症門診病人的療效與三環類抗抑鬱藥(丙味酸)相似,

有效率為60%-80%。

心理治療對抑鬱症病人來說是比較合適的, 首先, 因為它不會產生像藥物治療和電休克治療所致的生理副反應, 因此對那些藥物副反應明顯或害怕微電休克治療的病人來說比較適用。 第二, 臨床上約有10%-30%的難治性病人, 即對藥物沒有療效的抑鬱症可以合併心理治療以取得效果。 第三。 藥物可以治療抑鬱症狀, 但停藥後相當一部分病人仍會復發或在今後的生活中遇到挫折又會出現抑鬱, 而心理治療可以教會病人如何去面對和適應挫折, 調節自己的心理平衡, 即所謂的“吃一塹, 長一智”, 提高病人的心理和社會適應技能。 另外, 臨市上藥物和電休克的治療效果在4~6周內便出現, 而心理治療的效果則是在6~8周後出現,

即它的療效出現時間較慢, 但療效較穩定。 不要因為2~4周未見療效而放棄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