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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近視眼】 【歸檔】 16年04月29日

公務員體檢標準及體檢專案

問題描述 網友性別:女
網友年齡:22歲
詳情描述:
公務員體檢項目有哪些?這方面的知識,有近視眼,之前還患過甲肝,這些會被檢查出來嗎?
今年準備報考
網友回答
2016年04月29日 00:00

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之一者,為不合格:
1. 面部畸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顯的斜視;唇裂,齶裂;斜頸.
2. 嚴重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及其他皮膚病,重度腋臭,紋身.
3. 嚴重影響儀錶的甲狀腺腫,開放性的結核性淋巴結炎;胸廊明顯畸形,脊椎嚴重側彎,前凸後凹,強直;兩下肢均有跛行,“×”形腿或“o”形腿;馬蹄足,足內翻或足外翻;肌肉萎縮;肌力僅一,二級者.
4. 肢體有顯著殘廢,影響功能者,如斷手,斷臂,斷腿,斷腳,左手拇指,食指,中指殘缺或右手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殘缺,或者任何一肢體不能運用者(包括裝配假肢).
5. 雙眼矯正視力各低於4.9者.雙眼有一眼失明者.病理性眼球突出,有影響視力的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色素膜疾病等.
6. 左右耳聽力均有嚴重缺陷,耳語聽力一側不足5米,另一側不足2米者.
7. 嚴重口吃,一句話中有兩個字重複兩次或明顯吐字不清者.
8.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症,夜遊症,暈闕症,重度神經官能症,腦外傷後遺症或顱內異物存留者.
9. 各種急慢性傳染病患者,如肝炎,活動性肺結核,麻風病,慢性細菌痢疾等.
10. 器質性慢性心臟血管病,如風濕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高血壓病等.
11. 支氣管哮喘,支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氣腫,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2. 慢性腎炎,單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腹內形隱睾,完全性尿道下裂.
13. 血吸蟲病未治癒.
14. 血管閉塞性各期脈管炎,雷諾氏病.
15. 嚴重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腸球部潰瘍,或胃切除二分之一以上者,有膽管,膽囊,胰腺疾病.
16. 結締組織疾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性狼瘡等.
17. 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克山病,無脈症等.
18. 各種惡性腫瘤;血液病,肝病(含各種肝炎,肝內囊腫等).
19. 有性傳播病史者.
20. 三度齲齒超過全口半數牙(12顆以上),重度牙周病,下頜關節炎.

2016年04月29日 00:00

第三章 體檢標準
?第十一條 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之一者,為不合格:
?1. 面部畸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顯的斜視;唇裂,齶裂;斜頸.
?2. 嚴重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及其他皮膚病,重度腋臭,紋身.
?3. 嚴重影響儀錶的甲狀腺腫,開放性的結核性淋巴結炎;胸廊明顯畸形,脊椎嚴重側彎,前凸後凹,強直;兩下肢均有跛行,“×”形腿或“o”形腿;馬蹄足,足內翻或足外翻;肌肉萎縮;肌力僅一,二級者.
?4. 肢體有顯著殘廢,影響功能者,如斷手,斷臂,斷腿,斷腳,左手拇指,食指,中指殘缺或右手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殘缺,或者任何一肢體不能運用者(包括裝配假肢).
?5. 雙眼矯正視力各低於4.9者.雙眼有一眼失明者.病理性眼球突出,有影響視力的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色素膜疾病等.
?6. 左右耳聽力均有嚴重缺陷,耳語聽力一側不足5米,另一側不足2米者.
?7. 嚴重口吃,一句話中有兩個字重複兩次或明顯吐字不清者.
?8.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症,夜遊症,暈闕症,重度神經官能症,腦外傷後遺症或顱內異物存留者.
?9. 各種急慢性傳染病患者,如肝炎,活動性肺結核,麻風病,慢性細菌痢疾等.
?10. 器質性慢性心臟血管病,如風濕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高血壓病等.
?11. 支氣管哮喘,支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氣腫,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2. 慢性腎炎,單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腹內形隱睾,完全性尿道下裂.
?13. 血吸蟲病未治癒.
?14. 血管閉塞性各期脈管炎,雷諾氏病.
?15. 嚴重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腸球部潰瘍,或胃切除二分之一以上者,有膽管,膽囊,胰腺疾病.
?16. 結締組織疾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性狼瘡等.
?17. 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克山病,無脈症等.
?18. 各種惡性腫瘤;血液病,肝病(含各種肝炎,肝內囊腫等).
?19. 有性傳播病史者.
?20. 三度齲齒超過全口半數牙(12顆以上),重度牙周病,下頜關節炎.
?第十二條 屬下列情況的,可視為合格:
?1. 單純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克/d1,女性高於8克/d1.
?2. 原髮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經治癒已鈣化穩定,一年觀察無變化者;肺外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縣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淋巴腺結核無症狀.
?3. 胃潰瘍和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一年內無出血史,一年以上無症狀;胃切除二分之一以下或部分腸切除術後一年無復發,無後遺症,不影響功能者.
?4. 既往無肝炎病史,肝在肋緣下2cm以內,質軟無壓痛,脾在肋緣下1cm以內或肝脾同時觸及,但肝功能,b超檢查和乙肝化驗結果(見附件一)正常者.
?5. 患急性肝炎已經治癒一年,遷延性肝炎已經治癒2年;乙肝五項檢查中單純表面抗體(hbsab)陽性,表面抗體及e抗體(hbeab)同時陽性,單純表面抗原(hbsag)陽性,而肝功能均正常者.
?6. 甲狀腺機能亢進治癒後一年無症狀和體症者.
?7. 急性腎炎,急性腎孟炎經治癒後達一年,無症狀和體症,尿蛋白陰性,尿鏡檢正常者.
?8. 風濕性關節炎治癒後一年,無症狀,化驗正常者.
?9. 中心30度周圍視野,矯正視力兩眼均為4.9以上,視功能正常者.
?10. 血壓在下列範圍內者:
收縮壓 12.00—18.66kpa (90mmhg—140mmhg)
舒張壓 6.00—12kpa (60mmhg—90mmhg)
?11. 男性身高1.60米,體重48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50米,體重42公斤以上.
?第十三條 除本章第十一條,十二條規定的體檢標準外,有其他疾病或生理性缺陷者,是否視為體檢合格,由政府人事部門同衛生部門根據職位的要求研究確定.
?第十四條 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有以下特別要求:
?1. 身高:女性1.58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
?2. 視力:雙眼裸視5.0以上;
?3. 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抗原hbeag,乙抗體hbeab,核心抗原hbcab陰性,表面抗體hbsab陰性或陽性.
指導意見:
第三章 體檢標準
?第十一條 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之一者,為不合格:
?1. 面部畸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顯的斜視;唇裂,齶裂;斜頸.
?2. 嚴重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及其他皮膚病,重度腋臭,紋身.
?3. 嚴重影響儀錶的甲狀腺腫,開放性的結核性淋巴結炎;胸廊明顯畸形,脊椎嚴重側彎,前凸後凹,強直;兩下肢均有跛行,“×”形腿或“o”形腿;馬蹄足,足內翻或足外翻;肌肉萎縮;肌力僅一,二級者.
?4. 肢體有顯著殘廢,影響功能者,如斷手,斷臂,斷腿,斷腳,左手拇指,食指,中指殘缺或右手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殘缺,或者任何一肢體不能運用者(包括裝配假肢).
?5. 雙眼矯正視力各低於4.9者.雙眼有一眼失明者.病理性眼球突出,有影響視力的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色素膜疾病等.
?6. 左右耳聽力均有嚴重缺陷,耳語聽力一側不足5米,另一側不足2米者.
?7. 嚴重口吃,一句話中有兩個字重複兩次或明顯吐字不清者.
?8.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症,夜遊症,暈闕症,重度神經官能症,腦外傷後遺症或顱內異物存留者.
?9. 各種急慢性傳染病患者,如肝炎,活動性肺結核,麻風病,慢性細菌痢疾等.
?10. 器質性慢性心臟血管病,如風濕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高血壓病等.
?11. 支氣管哮喘,支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氣腫,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2. 慢性腎炎,單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腹內形隱睾,完全性尿道下裂.
?13. 血吸蟲病未治癒.
?14. 血管閉塞性各期脈管炎,雷諾氏病.
?15. 嚴重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腸球部潰瘍,或胃切除二分之一以上者,有膽管,膽囊,胰腺疾病.
?16. 結締組織疾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紅斑性狼瘡等.
?17. 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克山病,無脈症等.
?18. 各種惡性腫瘤;血液病,肝病(含各種肝炎,肝內囊腫等).
?19. 有性傳播病史者.
?20. 三度齲齒超過全口半數牙(12顆以上),重度牙周病,下頜關節炎.
?第十二條 屬下列情況的,可視為合格:
?1. 單純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克/d1,女性高於8克/d1.
?2. 原髮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經治癒已鈣化穩定,一年觀察無變化者;肺外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縣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淋巴腺結核無症狀.
?3. 胃潰瘍和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一年內無出血史,一年以上無症狀;胃切除二分之一以下或部分腸切除術後一年無復發,無後遺症,不影響功能者.
?4. 既往無肝炎病史,肝在肋緣下2cm以內,質軟無壓痛,脾在肋緣下1cm以內或肝脾同時觸及,但肝功能,b超檢查和乙肝化驗結果(見附件一)正常者.
?5. 患急性肝炎已經治癒一年,遷延性肝炎已經治癒2年;乙肝五項檢查中單純表面抗體(hbsab)陽性,表面抗體及e抗體(hbeab)同時陽性,單純表面抗原(hbsag)陽性,而肝功能均正常者.
?6. 甲狀腺機能亢進治癒後一年無症狀和體症者.
?7. 急性腎炎,急性腎孟炎經治癒後達一年,無症狀和體症,尿蛋白陰性,尿鏡檢正常者.
?8. 風濕性關節炎治癒後一年,無症狀,化驗正常者.
?9. 中心30度周圍視野,矯正視力兩眼均為4.9以上,視功能正常者.
?10. 血壓在下列範圍內者:
收縮壓 12.00—18.66kpa (90mmhg—140mmhg)
舒張壓 6.00—12kpa (60mmhg—90mmhg)
?11. 男性身高1.60米,體重48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50米,體重42公斤以上.
?第十三條 除本章第十一條,十二條規定的體檢標準外,有其他疾病或生理性缺陷者,是否視為體檢合格,由政府人事部門同衛生部門根據職位的要求研究確定.
?第十四條 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有以下特別要求:
?1. 身高:女性1.58米以上,男性1.68米以上;
?2. 視力:雙眼裸視5.0以上;
?3. 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抗原hbeag,乙抗體hbeab,核心抗原hbcab陰性,表面抗體hbsab陰性或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