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的診斷與治療,如此治療效果好
高血壓是常見的疾病,有大多數的老年人患有不同程度的高血壓。高血壓的治療一般是依靠一些降壓的藥物,特殊性的高血壓才會通過手術或是其他的治療辦法來降壓。
一、鑒別診斷
初診高血壓應鑒別繼發性高血壓。常見有腎臟病、腎動脈狹窄、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鉻細胞瘤引起的高血壓等,大多數繼發性高血壓可通過原發病的治療或手術得到改善。
二、治療
(一)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
1.治療目的及原則
高血壓治療的主要目標是血壓達標,降壓治療的最終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少高血壓患者心、腦血管病的發生率和死亡率。降壓治療應該確立血壓控制目標值。另一方面,高血壓常常與其他心、腦血管病的危險因素合併存在,例如高膽固醇血症、肥胖、糖尿病等,協同加重心血管疾病危險,治療措施應該是綜合性的。不同人群的降壓目標不同,一般患者的降壓目標為140/90mmHg以下,對合併糖尿病或腎病等高危患者,應酌情降至更低。對所有患者,不管其他時段的血壓是否高於正常值,均應注意清晨血壓的監測,有研究顯示半數以上診室血壓達標的患者,其清晨血壓並未達標。
(1)改善生活行為
①減輕並控制體重。②減少鈉鹽攝入。③補充鈣和鉀鹽。④減少脂肪攝入。⑤增加運動。⑥戒煙、限制飲酒。⑦減輕精神壓力,保持心理平衡。
(2)血壓控制標準個體化 由於病因不同,高血壓發病機制不盡相同,臨床用藥分別對待,選擇最合適藥物和劑量,以獲得最佳療效。
(3)多重心血管危險因素協同控制 降壓治療後儘管血壓控制在正常範圍,血壓升高以外的多種危險因素依然對預後產生重要影響。
2.降壓藥物治療
對檢出的高血壓患者,應使用推薦的起始與維持治療的降壓藥物,特別是每日給藥1次能控制24小時並達標的藥物,具體應遵循4項原則,即小劑量開始,優先選擇長效製劑,聯合用藥及個體化。
(1)降壓藥物種類 ①利尿藥。②β受體阻滯劑。③鈣通道阻滯劑。④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⑤血管緊張素Ⅱ受體阻滯劑。
應根據患者的危險因素、靶器官損害及合併臨床疾病的情況,選擇單一用藥或聯合用藥。選擇降壓藥物的原則如下:
1)使用半衰期24小時以及以上、每日一次服藥能夠控制24小時的血壓藥物,如氨氯地平等,避免因治療方案選擇不當導致的醫源性清晨血壓控制不佳;
2)使用安全、可長期堅持並能夠控制每一個24小時血壓的藥物,提高患者的治療依從性;
3)使用心腦獲益臨床試驗證據充分並可真正降低長期心腦血管事件的藥物,減少心腦血管事件,改善高血壓患者的生存品質。
(2)治療方案 大多數無併發症或合併症患者可以單獨或者聯合使用噻嗪類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等。治療應從小劑量開始,逐步遞增劑量。臨床實際使用時,患者心血管危險因素狀況、靶器官損害、併發症、合併症、降壓療效、不良反應等,都會影響降壓藥的選擇。2級高血壓患者在開始時就可以採用兩種降壓藥物聯合治療。
(二)繼發性高血壓的治療
主要是針對原發病的治療,如嗜鉻細胞瘤引起的高血壓,腫瘤切除後血壓可降至正常;腎血管性高血壓可通過介入治療擴張腎動脈。對原發病不能手術根治或術後血壓仍高者,除採用其他針對病因的治療外,還應選用適當的降壓藥物進行降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