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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用“不要你了”逗孩子

一天, 王阿姨逗4歲的瑤瑤說:“你媽媽不要你了。 ”瑤瑤回道:“你騙人!”阿姨接著說:“你媽媽喜歡弟弟, 天天帶小弟弟玩, 還給他買了好多好吃的, 不喜歡你了。 ”瑤瑤回到家裡悶悶不樂, 趁媽媽不在還把弟弟掐哭了。

王阿姨逗孩子並沒有惡意, 但瑤瑤並不知道這是大人們的玩笑, 媽媽生了小弟弟, 本來就會失落, 這下她更相信媽媽喜歡弟弟不喜歡自己了, 對媽媽和弟弟產生怨恨心理, 攻擊性行為也隨之而來。

幼兒身心發育程度較低, 缺乏知識和經驗, 還未完成個體的社會化, 尚不能明辨是非。 所以, 大人逗孩子的哄騙說謊,

孩子很可能信以為真。 沒有分寸地逗娃, 可能會使孩子缺乏安全感、膽怯、多疑、對人不信任, 甚至導致品德方面的缺陷, 如說髒話、說謊、打人等。

在孩子的世界裡, 以下“逗”的方式不可嘗試:捉弄孩子的惡作劇;取笑孩子的糗事;嘲笑孩子的生理缺陷;愚弄欺騙孩子;侵犯孩子的隱私。 要尊重孩子的隱私和人格, 不損害孩子的身心健康, 不慫恿孩子做壞事, 玩笑的尺度不能太大, 不能超出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

喜愛孩子不一定非要“逗”, 還可以嘗試:主動拋繡球讓孩子說說身邊的趣事, 聊孩子感興趣的話題, 給孩子講童話故事, 與孩子一起做遊戲並交流。 要逗得孩子開心、自己快樂, “同樂”才是目的。 另一方面, 家長也要對不恰當的逗娃言行“該出手時就出手”。

溫馨提示:

1.轉移話題。 比如, 對孩子說:“阿姨喜歡逗你玩, 如果你不喜歡, 就請阿姨換種你喜歡的方式, 好不好?”聽到這樣的提示, 一般成人都會知趣地停止。

2.做好“善後”。 家長要消除有些行為的不良影響, 可以模擬當時情境, 用角色扮演遊戲讓孩子體驗到大人的挑逗是開玩笑;有的逗娃方式尺度太大, 給孩子的生活帶來陰影, 家長要及時撫慰他。

3.教會孩子說“不”。 告訴孩子如果成人的玩笑讓自己難受, 可以拒絕, 也可以走開。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 琚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