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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駕車這些小動作或要了你的命

每年夏天都是交通事故高發時節。 近日, 南京不少交警在執勤時發現, 交通參與者一些不經意的細節和小動作, 最後都成為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罪魁禍首”。

穿拖鞋開車, 汽車撞上綠化帶

隨著氣溫升高, 一些司機圖涼快, 乾脆穿拖鞋駕車。

6月27日上午10點, 六合交警大隊甯連中隊民警接到報警稱, 甯連高速竹鎮出口處有轎車撞綠化帶。 民警抵達現場看到, 一輛黑色豐田小車停在路邊, 車頭右邊損壞嚴重, 一男子站在離車不遠的護欄邊, 腳上穿著一雙人字拖。

這名男子告訴交警, 他姓王, 是該車司機。 事故發生時, 他手機響了, 就在他扭頭從副駕駛座上拿手機時, 不小心腳踩在了油門上。 他趕緊踩刹車, 可拖鞋滑下了腳, 就這一兩秒的慌亂中, 車子沖上了馬路中央的綠化帶。 幸好當時路上沒有其他車輛, 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交警提醒】拖鞋雖輕便, 但因與人的腳沒有完全接合,

如遇緊急情況需踩刹車時, 極易出現腳底打滑、踩不實以及踩不到刹車踏板等情況, 甚至出現鞋子卡在油門或者踏板上的情況, 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造成事故。 穿拖鞋和高跟鞋開車, 與“撥打、接聽手持電話”一樣, 都妨礙了安全駕駛。 因此, 穿拖鞋駕車是違法的, 可處以記2分、罰50元的處罰。

陽光刺眼, 緊急避車撞到樹上

夏季耀眼的陽光也是交通事故一大“殺手”。 6月14日8時許, 江甯交警大隊淳化中隊接到報警, 一輛轎車撞上了路邊的行道樹。

當時, 王先生駕車自西向東行駛至104國道土橋桂園南路路口時, 一輛電動自行車從對面路口逆著光駛過來。 因為陽光刺眼, 直到電動車行到王先生面前, 他才看清人影,

趕緊急踩刹車打方向, 結果車輛失控撞上了路邊的樹。

【交警提醒】在陽光下駕駛出行, 司機最好戴墨鏡。 下午2點到5點陽光格外刺眼, 這個時段開車出行, 要注意防範。 另外, 連續開車3小時要休息一下, 經過上下坡和路面寬闊、樹木等遮蔽物較少的路段時, 要適應光線強弱的變化, 提前降低車速, 小心慢行。

撐傘騎車, 追尾轎車摔斷胳膊

夏季雨水較多, 雨傘事故也隨之增多。

6月28日上午, 六合竹鎮金磁家園附近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撞小轎車的交通事故。 六合交警大隊竹鎮中隊民警趕到現場後看到, 轎車車尾部被撞癟了, 電動自行車車頭也變了形, 地上還散落著許多塑膠碎片。

在竹鎮醫院, 電動車車主趙某告訴交警, 早上出門時沒找到雨衣,

便拿了把傘, 邊騎車邊撐傘。 沒一會兒, 她覺得撐傘的胳膊有點酸, 便將傘放低一些。 因傘沿擋住了部分視線, 她沒留意到前方有行人過馬路, 等發現時趕緊轉龍頭, 可這時車已完全失控, 徑直撞到停在路邊的一輛斯柯達轎車尾部。 趙某摔倒在地, 右臂骨折。

【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 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因此, 邊騎車邊撐傘的行為違法了交通法規。 此外, 單手騎車不利於控制車輛平衡, 遇險情無法及時騰出手控制刹車和按車鈴。 所以, 雨天騎車最好選擇雨衣作為遮雨工具。

本報通訊員 孫明 劉文梅

本報記者 王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