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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治甲疏咪唑片

賽治甲巰咪唑片是一種治療甲狀腺疾病的藥物, 可以用於各種甲狀腺疾病治療過程中。 但是在使用過程中可能有些患者會有輕微的過敏反應, 有些有其他症狀的患者在使用過程中還需要嚴密監測, 監測過程中如果患者出現其他症狀則必須停藥。 下面來給大家介紹下都有哪些患者需要在服藥過程中進行監測。

賽治(甲巰咪唑片), 適應症為

1、甲狀腺功能亢進的藥物治療, 尤其適用於不伴有或伴有輕度甲狀腺增大(甲狀腺腫)的患者及年輕患者。

2、用於各種類型的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手術前準備。

3、甲狀腺功能亢進患者擬採用放射性碘治療時的準備用藥, 以預防治療後甲狀腺毒性危象的發生。

4、 放射碘治療後間歇期的治療。

5、 在個別的情況下, 因患者一般狀況或個人原因不能採用常規的治療措施, 或因患者拒絕接受常規治療措施時, 由於對甲巰咪唑片(在盡可能低的劑量)耐受性良好,

可用甲狀腺功能亢進的長期治療。

6、 對於必須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劑檢查)的有甲狀腺功能亢進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性甲狀腺瘤患者作為預防性用藥。

一、注意事項

賽治不應用于以下患者中:具有輕微超敏反應病史的患者(比如,

過敏性皮疹、搔癢症)。

在以下患者中, 甲巰咪唑僅能在嚴密監測下用作短期治療

1、氣管受壓的大甲狀腺腫患者, 因為具有使甲狀腺腫生長的危險。

據報告大約0.3 96-0. 696的病例發生了粒細胞缺乏症, 因此在開始治療前, 應提醒患者注意粒細胞缺乏症的症狀(口腔炎、咽炎、發熱)。 這通常發生在治療的最初幾周, 但也可能在治療開始後數月以及再次治療時出現。 在治療開始之前和之後, 特別是在以前發生過輕度粒細胞減少的病例中, 推薦對血細胞計數進行嚴密監測。 如果觀察到任何這些症狀, 特別是在治療的最韌幾周, 應該建議患者與其醫生取得聯繫, 立即進行血細胞計數。 如果確診為粒細胞缺乏症,

那麼必須停藥。

在推薦劑量下, 其它骨髓毒性不良反應是罕見的。 通常是在應用非常高劑量的甲巰咪唑(大約每日120 mg)治療中報告。 這些劑量應該在特殊適應症中保留(嚴重的疾病、甲狀腺危象)。 在甲巰咪唑治療期間, 如果出現骨髓毒性, 需要停止給藥, 如果有必要, 應轉換為使用其它類型的抗甲狀腺藥物。

過量給藥可以導致亞臨床型或臨床型甲狀腺功能減退和甲狀腺腫生長, 這是由於TSH增高所致。 因此, 一旦獲得甲狀腺功能正常的代謝狀態, 就應該下調甲巰咪唑的劑量, 必要時應添加左旋甲狀腺素。 完全停止甲巰咪唑以及僅繼續接受左旋甲狀腺素治療是沒用的。

在甲巰咪唑治療時, 儘管TSH被抑制, 但甲狀腺腫仍然生長, 這是基礎疾病造成的, 不能通過添加左旋甲狀腺素治療而預防。 為了使內分泌眼病惡化的危險性最小化, 獲得正常TSH水準是關鍵的。 但是, 這一狀態經常獨立於甲狀腺疾病的病程。 這樣的併發症並不是更改適當治療方案的原因, 也不被認為是正確實施的治療產生的不良反應。

在進行抗甲狀腺治療後, 即使沒有另外實施任何手術治療措施, 也有低比例的患者可能出現遠期甲狀腺功能減退。 這很可能不是藥物產生的不良反應, 而認為是由基礎疾病所致的甲狀腺實質的炎症和破壞過程引起。

2、在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患者應用甲巰咪唑治療期間, 病理性增高的能量消耗的下降可能導致(一般是期望得到的)體重增加。 應該告知患者, 臨床症狀的改善表明了他們能量消耗的正常化。 賽治含有乳糖;因此, 在罕見的遺傳性疾病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一半乳糖吸收不良症患者中, 不推薦應用該藥物。

3、特殊人群用藥:

在肝功能受損患者中, 甲巰咪唑的血漿清除率下降。因此,給藥劑量應盡可能低,並應對患者進行嚴密監測。

在腎功能受損患者中,由於缺乏甲巰咪唑藥代動力學行為方面的資料,所以在該患者人群中,推薦在嚴密監測下小心的對劑量進行個體化調整,給藥劑量應該盡可能低。

駕車及操作機器:

甲巰咪唑對駕駛和操作機械的能力沒有任何影響。

二、禁忌

賽治嚴禁用於以下患者中:對甲巰咪唑、其它硫醯胺衍生物或任何賦形劑過敏;中到重度血細胞計數紊亂(中性粒細胞減少);既存的並非由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導致的膽汁淤積;在接受甲巰咪唑或卡比馬唑治療後,曾出現骨髓損害。在妊娠期間,禁忌應用甲巰咪唑與甲狀腺激素聯合治療。

甲巰咪唑的血漿清除率下降。因此,給藥劑量應盡可能低,並應對患者進行嚴密監測。

在腎功能受損患者中,由於缺乏甲巰咪唑藥代動力學行為方面的資料,所以在該患者人群中,推薦在嚴密監測下小心的對劑量進行個體化調整,給藥劑量應該盡可能低。

駕車及操作機器:

甲巰咪唑對駕駛和操作機械的能力沒有任何影響。

二、禁忌

賽治嚴禁用於以下患者中:對甲巰咪唑、其它硫醯胺衍生物或任何賦形劑過敏;中到重度血細胞計數紊亂(中性粒細胞減少);既存的並非由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導致的膽汁淤積;在接受甲巰咪唑或卡比馬唑治療後,曾出現骨髓損害。在妊娠期間,禁忌應用甲巰咪唑與甲狀腺激素聯合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