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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壓的症狀 對胎兒有什麼影響

什麼是妊娠高血壓

妊娠高血壓, 又稱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簡稱妊高症), 即以往所說的妊娠中毒症、先兆子癇等, 是孕婦特有的病症, 多數發生在妊娠20周與產後兩周, 約占所有孕婦的5%。 其中一部分還伴有蛋白尿或水腫出現, 稱之為妊娠高血壓綜合症, 病情嚴重者會產生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狀, 若沒有適當治療, 可能會引起全身性痙攣甚至昏迷。

 

妊娠高血壓的症狀

妊娠高血壓有三種主要症狀:高血壓、蛋白尿和水腫, 還可能有其他出現的症狀, 例如頭痛、視力模糊、嘔吐、腹痛、過激反應和小便減少。

1輕度妊高症

主要表現為血壓輕度升高, 可能伴有輕度水腫和少量蛋白尿。 輕度的妊娠高血壓患者並沒有明顯身體不適。 此階段可持續數日或數周, 但也有逐漸發展或迅速惡化的可能。

需要注意的是, 患者的水腫有顯性和隱性之分。 顯性的水腫根據其程度不同可分為I°—III°這三種不同的情況。

如果是隱性水腫, 會出現體重異常增加, 即體重每週增加超過0.5千克甚至更多。

如果孕婦發現自己的體重增重過快, 那麼要先檢查自己的踝部和小腿是否有出現了凹陷性水腫, 如果有的話很大可能是下腔靜脈被子宮壓迫到了, 回流受阻引發了妊娠高血壓。

2中度妊高症

中度妊娠高血壓是在輕度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 這個階段的患者血壓和尿蛋白及水腫的情況明顯加重了, 這時腎小球就會增加通透性, 但自身可能並無異常感覺。

如果血壓進一步升高, 但不超過21.3/14.7KPa(160/110mmHg), 患者的尿蛋白含量會增加, 並伴有水腫, 有時還會有頭暈等輕度自覺症狀。

3重度妊高症

這是最嚴重的階段。

患者的血壓會大於或等於21.3/14.6千帕, 尿蛋白的測量結果達到++至++++。 雖然血壓較高, 但是患者的水腫輕重不盡相同, 患者可能還會伴有腹水, 這時患者病症比較明顯, 可能會有頭暈、頭痛、視覺模糊、噁心嘔吐等症狀, 嚴重者還會出現呼吸急促、心慌、胸悶。

如果患者沒有 及時得到救援, 就會出現抽搐、神志喪失、昏迷等症狀。 一旦抽搐反復發作, 很容易致使患者出現摔傷骨折、口舌咬傷。 這種情況在產前、產時或者產後都可能會發生。 對母嬰傷害極大, 情況嚴重者可能危及母嬰生命。  

 

妊娠高血壓對胎兒的影響

妊娠時胎盤也是一個重要器官, 由於缺血缺氧使胎盤的功能降低, 不能充分將氧氣和營養物質及時由母體向胎兒輸送, 影響胎兒在子宮內生長發育。

胎兒的發育速度就會減緩, 出生後的體重往往低於正常標準, 嚴重者可致胎兒死亡。 有些病情較重的孕婦還會出現早產, 早產的新生兒免疫力相對較低, 容易出現窒息、肺炎、肺透明膜病等呼吸系統疾病, 使新生兒死亡率增高。

即使胎兒順利出生, 並且也沒有發病, 但是智商也會略低於其他人, 並且體格相對較差, 有的孩子還會出現多動症、腦癱等神經質後遺症。  

 

妊娠高血壓對母體的影響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易引起胎盤早期剝離、心力衰竭、凝血功能異常、腦出血、腎功能衰竭及產後血液迴圈障礙等。

腦出血、心力衰竭及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是早產、宮內胎兒死亡、死產、新生兒窒息和死亡的主要原因。

妊娠高血壓的治療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治療目的是預防重度子癇前期和子癇的發生, 降低母胎圍生期病率和死亡率, 改善母嬰預後。 治療基本原則是休息、鎮靜、解痙, 有指征地降壓、利尿, 密切監測母胎情況, 適時終止妊娠。 應根據病情輕重分類, 進行個體化治療。 除上述原則外應選用合適的降壓藥物, 儘量延長孕周或改變圍生期的結局。

1.妊娠期高血壓:注意休息、鎮靜、監測母胎情況, 酌情降壓治療, 間斷吸氧、飲食調節等保守治療。

2.子癇前期:鎮靜、解痙,有指征地降壓、利尿,密切監測母胎情況,適時終止妊娠;

3.子癇:控制抽搐,病情穩定後終止妊娠;

4.妊娠合併慢性高血壓:以降壓治療為主,注意子癇前期的發生。

5.慢性高血壓併發子癇前期:同時兼顧慢性高血壓和子癇前期的治療。

2.子癇前期:鎮靜、解痙,有指征地降壓、利尿,密切監測母胎情況,適時終止妊娠;

3.子癇:控制抽搐,病情穩定後終止妊娠;

4.妊娠合併慢性高血壓:以降壓治療為主,注意子癇前期的發生。

5.慢性高血壓併發子癇前期:同時兼顧慢性高血壓和子癇前期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