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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雙軌”制被終結 職業年金“答疑解惑”

國務院辦公廳6日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有專家表示, 這意味著我國養老“並軌”又向前推進了一步。 那麼, 到底什麼是職業年金?職業年金該如何繳費?其與養老金、企業年金什麼關係?有何不同?職業年金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是否是“變相福利”?下麵為您一一解答。

怎麼繳?繳多少?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瞭解, 《辦法》明確規定, 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 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 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 由單位代扣。

此外, 公職人員最為關心的則是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是多少。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對於公務員和參公人員, 繳費基數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和已經規範後的津補貼;對於事業單位人員, 繳費基數是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以及績效工資。

也就是說, 假如一位公務員一個月的收入為5000元, 其中包含基本工資2000元, 則該員工的職業年金繳費基數按5000元計算。 事業單位人員則在此基礎上再加入績效工資。

與養老金、企業年金什麼關係?有何不同

中國經濟網記者瞭解到, 在此前國務院發佈的《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指出,

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 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也就是說, 職業年金是建立在養老金制度之上的, 公職人員在享有養老金待遇的同時, 新增了職業年金。

說到職業年金, 有很大一部分人的第一反應是企業年金, 但據中國經濟網記者瞭解, 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是完全不同的。 職業年金實際上是公職人員補充養老保險的一種制度。 而企業年金則是企業為了吸引人才為職工繳納的企業年金。

兩者最大的區別則在於, 職業年金具有強制性, 而企業年金是企業的自願行為。

專家:並非“變相福利”

職業年金出臺的同時,

市場中也產生了疑問。 在養老金待遇的基礎上增加職業年金, 這對公職人員來說是否一種“變相福利”, 又是否會造成新的不平等?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楊立雄舉例表示, 一些事業單位和機關的工作人員是高學歷, 假如一個人讀完博士已經30歲的話, 他離退休只有30年。 如果一個城鎮企業工作者16歲可以工作, 同樣在60歲退休, 繳44年的養老保險。

因此, 如果不建立職業年金制度, 那麼上述的兩種群體退休後, 兩者領取的養老金差距會拉大, 而這也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