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脫性皮炎型藥疹
概述
用於預防、診斷、治療的藥物,
無論通過任何途徑進入機體後,
引起的皮膚和(或)粘膜損害的不良反應,
謂之藥疹。
為皮膚科急診中常見的病種。
病因
大多數藥物都具有引起藥疹的可能性,
其中包括中草藥物,
但以抗原性較強者引起的最多。
多為魯米那,
磺胺類,
保泰松,
苯妥英鈉,
對氨基苯甲酸,
鏈黴素,
金、砷等重金屬。
其他如羥吡唑嘧啶、甲氧噻吩頭孢菌素、甲氰咪胍、氯喹、異煙肼、硫醯脲等亦可引起。
此外,
對患有先天過敏性疾病的機體及重要器官患有疾病的患者,
發生藥疹的危險性比較大。
症狀
剝脫性皮炎型藥疹 可能由Ⅳ型變態反應或重金屬藥物的直接毒性作用所引起,
1.引發藥物 多為魯米那, 磺胺類, 保泰松, 苯妥英鈉, 對氨基苯甲酸, 鏈黴素, 金、砷等重金屬。 其他如羥吡唑嘧啶、甲氧噻吩頭孢菌素、甲氰咪胍、氯喹、異煙肼、硫醯脲等亦可引起。
2.其中部分患者是在發疹型藥疹基礎上繼續用藥而發生。 此型藥疹在發病開始即有寒戰、高熱等全身症狀出現。 皮損起初表現為麻疹樣或猩紅熱樣型損害, 逐漸增重, 最終全身皮膚呈現彌漫性潮紅、腫脹, 皺褶部位出現水皰、糜爛、滲液、結痂。 灼癢感重;同時, 唇、口腔粘膜潮紅、水腫或水皰糜爛、結痂;眼結合膜水腫, 分泌物多, 畏光。 全身淺表淋巴結可腫大。 一般于兩周後,
檢查
常規檢查:
1.血常規。
2.尿常規。
3.生化全項。
治療
(一)病因治療 盡可能明確病因,
立即停用致敏或可疑致敏性藥物,
並終身禁用。
鼓勵病人多飲水或輸液以加速藥物自體內的排出。
對由重金屬如砒、金等引起的藥疹,
要給與絡合劑,
如二巰基丙醇(BAL)等使之與重金屬離子絡合後從尿中排出。
(二)對症及支持療法 對重型藥疹的治療原則為及時搶救,
儘早收入院治療。
1.抗休克與供氧 對伴發過敏性休克者要分秒必爭,
立即皮下或肌內注射1:1000腎上腺素0.3~0.5ml。
2.激素 對Steveus-Johson綜合征、TEN、重症剝脫性皮炎型藥疹者, 及早使用大劑量糖皮質激素為挽救生命的關鍵措施。 用量應足以控制臨床症狀為准。 症狀控制後應儘快減量至停藥。
3.抗組胺藥 選H1受體拮抗劑, 如苯海拉明每次50mg, 每日3次或20mg肌注, 每日3次等, 對皮肢瘙癢與水腫的緩解有一定效果。
4.維持水電解質平衡 注意膠體或蛋白質的輸入量, 必要時輸血或血漿。
5.預防及治療感染。
6.粘膜損害的處理 可用3%硼酸水清洗結膜, 皮質類固醇眼藥滴眼每3h一次。
7.皮膚損害的局部治療 選用無刺激、具保護性並有一定收斂作用的藥物, 根據損害的特點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