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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服藥“壞習慣”會偷走藥效

服藥跟飯點

很多人簡單地把“飯前”理解成“吃正餐以前”, 零食、水果等都不算。 其實, 但凡肚子裡有了食物, 就算是“飯後”了。 注明飯前(或空腹)服用,

是由於食物會影響藥物吸收。 注明飯後或餐時服用, 多是因為此類藥物對消化道有刺激, 食物或可減輕這種不適, 或其中含有的脂類物質能促進藥物吸收。 一般飯前指的是在飯前半小時至1小時, 空腹指的是進餐2—4小時後。

服藥頻率多為一天一次至一天三次, 老百姓常把“一日三次”簡單地等同於跟著三頓飯走。 其實, 一天服藥幾次, 多長時間服一次, 是藥學家根據24小時內血液中藥物濃度的變化規律制訂出來的。 如果服藥為“一日三次”, 應每隔8小時服一次;若一日兩次, 應每隔12小時服一次。 考慮到多數人的作息習慣, 一日三次可以安排在早上7點, 下午2點—3點, 晚上10點;一日兩次則應該安排在早上7點和晚上7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