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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骨折後吃什麼

為了促進骨折癒合, 骨折病人的飲食可以根據骨折癒合的早、中、晚三個階段, 根據病情的發展, 配以不同的食物, 以促進血腫吸收或骨痂生成。

早期(1~2周):受傷部位瘀血腫脹, 經絡不通, 氣血阻滯, 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 行氣消散為主。 中醫認為, “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 可見, 消腫散瘀為骨折癒合之首要。 飲食原則上以清淡為主, 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 忌食酸辣、燥熱、油膩, 尤不可過早食用肥膩滋補之品, 如骨頭湯、肥雞、燉水魚等, 否則瘀血積滯, 難以消散, 會拖延病程, 使骨痂生長遲緩, 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 在此階段, 食療可用三七 10克, 當歸10克, 肉鴿 1只, 共燉熟爛, 湯肉並進, 每日 1次, 連續 7~10天。

中期(2~4周):瘀腫大部分吸收, 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 飲食上由清淡轉為補充高營養, 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 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

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 A、 D、鈣及蛋白質。 食療可用當歸 10克, 骨碎補 15克, 續斷 10克, 新鮮豬排或牛排骨 250克, 燉煮 1小時以上, 湯肉共進, 連用 2周。

後期(5周以上):受傷 5周以後, 骨折部瘀腫基本吸收, 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 此為骨折後期。 治療宜補, 通過補益肝腎、氣血, 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 以及舒筋活絡, 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 恢復往日的功能。 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 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燉水魚等, 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藤酒、虎骨木瓜酒等。 食療可用枸杞子 10克, 骨碎補 15克, 續斷 10克, 苡米 50克。 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 再加入另 2味同煮粥進食。 每日 1次, 7天為 1療程,

每 1療程後間隔 3~5天, 共用 3~4個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