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我是24歲的女士,我結婚一年了,但我從
問題 【類風濕】 【歸檔】 14年09月26日

我是24歲的女士,我結婚一年了,但我從

問題描述 我是24歲的女士,我結婚一年了,但我從小得了類風濕關節炎,之前一直沒犯,最近犯了,在吃中藥,想我這種情況,能懷孕嗎?
網友回答
2014年09月26日 10:48

你好,雖然類風濕關節炎本身不會對胎兒造成影響,但如母親患有繼發性乾燥綜合征,抗SSA陽性,可導致新生兒狼瘡。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在懷孕期間應特別注意科學用藥。對於非甾類抗炎藥,妊娠前3個月及妊娠後期,必須嚴格限制使用,妊娠中期必要時可以使用。哺乳期最好使用半衰期短的藥物,如布洛芬等。

2014年09月26日 10:47

病情分析:大量資料表明,類風濕關節炎本身不會對胎兒造成影響,然而當母親患有繼發性乾燥綜合征,抗體檢測為陽性時,可導致新生兒紅斑狼瘡.一般來說,類風濕關節炎病人是可以生育的,但必須以病情得到適當控制為前提.因為類風濕關節炎病人在病情處於活動時,一方面“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往往四肢關節腫痛,活動受到一定的限制,照顧自己尚有困難,又哪來精力照看好孩子呢?另一方面,即使懷孕,在服用較多藥物的情況下,很難保證對下一代不會產生影響.若病情較嚴重,除了關節外,其他部位如心,肺等也都會累及,一旦妊娠,便有危及病人生命之虞.類風濕關節炎病人在妊娠前,需要請有經驗的專科醫生對病情作出判斷,不宜草率行事,否則會使類風濕關節炎的病情加重,甚至影響到胎兒的健康.一般認為,孕前半年應停用甲氨喋呤,硫唑嘌呤等具有生殖細胞毒性的藥物,非甾體類抗炎藥,柳氮磺嘧啶,氯喹,雷公藤等藥物在孕前3個月應停服.在妊娠期間,類風濕關節炎病人的雌激素和孕激素血濃度增加,這些激素的某些抗炎作用能夠緩解關節症狀,大部分病人在妊娠初3個月病情能緩解,而產後病情通常加重.因此在妊娠時可以停藥,尤其是停用有可能影響胎兒發育的藥物,而產後必須立即進行正規治療.指導意見:若在妊娠期間症狀未完全緩解,用什麼藥治療較好呢?因小量潑尼松(強的松)不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卻能穩定類風濕關節炎的病情,所以可適當使用.非甾體類抗炎藥,妊娠初3個月及妊娠後期必須嚴格限制使用,僅必要時可在妊娠中期應用.甲氨喋呤,環磷醯胺,金製劑,青黴胺,雷公藤等均不宜應用.生活護理:哺乳期間,若因病情需要應用非甾體類抗炎藥時,最好使用半衰期短的藥物,如布洛芬等.另外,在產後注意不要受涼,受潮,不要因帶小孩過分勞累,儘量避免疾病發作.

2014年09月26日 10:46

你好,類風濕性關節炎服藥期間不宜懷孕的,藥物對胎兒會有一定影響的,等病情控制穩定後再懷孕即可

2014年09月26日 10:46

你好朋友上敘情況根據你的描敘,建議好後停服藥物6個月後在考慮要寶寶為好,感謝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