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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名避開這些字才能大富大貴

一、 忌用“粗鄙”字詞起名:

謂“粗鄙”字詞,即是俗稱的“賴字”,過去民間一直有這樣的意識,覺得小孩子用“賴名、賤名”好養活。這種陳規陋習是落後意識的產物,至今仍在一些人的意識裡根深蒂固。是以,“阿貓、阿狗、驢兒、狗剩”之類屢見不鮮。另有一種以令人不喜的現象起名的,如“樊籬、牛牢”之屬,這些都是對姓名文化的污染,應該堅決去除。

二、忌用“凶壞”字起名:

對我們人類有害的東西、事物,大多被歸入“凶”與“壞”的範疇。用這類詞起名,不僅有違人們的意願,更是荒唐的行為。過去用“凶”、“壞”字詞取名,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用“病疫”字取名,如:石瘤、李痤、張癡、趙傴等等。二是用“凶禍字”起名:如洪水、烏雲、元兇、孫邪等。這類名字,有的是“洪水猛獸”,認為能以毒攻毒、以邪治邪,但無意間卻給人心靈蒙上了陰影。在起名、命名時,一定要摒棄掉。

三、忌用“惡劣”字起名:

這裡所說的“惡劣”字包括兩層含意,一是指品行方面的;另一層指造成惡劣後果的。如這樣的名字:張狡、李混子、刁協(邪)等等。

四、忌用“嫌疑”字起名:

“嫌疑”字,就是人們特別敏感的一些字詞,如:烏龜、王八、禿、驢等等,含貶義、侮辱之義(古時以龜為長壽的象徵,很多人為男子起名時都會用到“龜”字,取其長壽之意,最廣為人知的就是老杜詩中曾提到的盛唐時著名的宮廷樂師李龜年了。及至元明以後,烏龜的詞意發生變化,代有污辱性,也就被人棄用了)。如今在名字中直接用此類字詞的幾乎沒有,但要注意諧音轉化成此類字詞的可能性偶爾仍會出現,應儘量避免。

五、忌用“賺人”字起名:

所謂“賺人”,即指占人便宜。名字是用來叫的,但有些詞用在名字裡,當別人叫你,你答應時,這麼一呼一應中,既已“占了人家的便宜。”這樣就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或者造成心理障礙,影響正常的社會交往,取名時應回避這類詞。這包括兩類,一類用於尊長,如父、叔、翁、老、伯、祖、宗、姑、娘、母、婆等,另一類是用於表示官銜、職稱及尊稱的詞,如:相、尹、令、公、侯等。應該說明的是“父、甫、叔、伯、公、翁、侯”等字,都曾是古代男子取名、命字的美辭,當時並不存在“賺人”的問題。

六、忌用“貶義詞”起名:

名字應當音、義、形兼美。用“貶義詞”取名,顯然不符合“義美”的要求,自然忌用。但從古至今,用“貶義”詞起名的現象層出不窮,應予以注意。

七、不宜用“狂妄”字起名:

起名、命名用字不能太狂妄、太放肆。因為狂妄、放肆是缺乏修養的表現,它不僅是一種自我個性的大暴露,且會表現出對他人的不敬,易引起反感。如:振寰、震宇、馭寰、超雄、人傑等。

八、忌用“粗野”字:

所謂“粗野”字就是未經加工的帶有原始味道的字詞。有兩種主要表現:一種是粗魯、未經加工的字詞。如:毛妹、石頭等。另外一種雖作了一定文字加工,但仍流露出野氣,給人冥頑不靈的印象。如:王大烈、玄囂、雷公、胡泥、栗膽等。

九、忌用“繞口”字詞起名:

有些名字讀起來讓人感覺費勁、聽起來吃力,弄不好就讀錯了,聽錯了。究其原因,是取名用字太拗口,幾乎成了“繞口令”。如:張昌商、孫州仇、傅築夫、夏亞一、金鏡清、胡富芬等等。“繞口”字,主要是指同音字和雙聲、疊韻字。由於聲母相同的字,連讀起來發音較費力;韻母相同的字連讀,發音也困難。同音字是聲母、韻母都相同的字,比雙聲、疊韻更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