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健康

孕婦如何應對妊娠合併心臟病

 

矯治對策須在孕前
從臨床角度講, 所有心臟病的病變最好應在孕前得到矯治。 但部分女性往往因為孕前無症狀未得到及時診治。

因此, 對於孕後出現的早期心衰徵兆時應根據患者的病情、心功能狀態、孕周大小以及治療效果等決定治療方案, 決定是否繼續妊娠。
一般來說, 對於心臟病變情況嚴重、孕周較小的患者建議應在心衰糾正後及早終止妊娠。 不過, 若矯治病變的手術不太複雜, 孕婦整體健康狀況良好, 則可考慮在妊娠12周以前實施心臟手術。 不過值得警惕的是, 手中麻醉、術後用藥及手術本身的刺激都可能對胎兒造成一定影響。 因此, 患者及其及家屬應與專業醫師溝通明確最佳治療方案, 並對手術具備充分的思想準備和合理預後。

體察異常細微表現
妊娠合併心臟病是一種高度危險的疾病, 一旦孕婦出現此類情況就有可能掉入“高危妊娠”雷區。 一般來說, 妊娠合併的各種心臟病大約有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病毒性心肌炎及其後遺症、心率失常、妊娠高血壓疾病性心臟病、圍生期心肌病等。
其實, 如果心臟病孕期婦女能夠仔細體察自身的細微表現, 就可趕在嚴重心力衰竭以前及早發現症狀並迅速採取診治措施。

一般來說妊娠合併心臟病的主要症狀為:輕微活動後即出現胸悶、心悸、氣短;休息時自測脈搏超過110次/分, 呼吸次數多於20次/分;夜間平臥位時常感到胸悶, 須坐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鮮空氣等。 建議孕婦應對上述異常表現提高警惕, 及時到醫院就診。

家庭訪視耐心護理
妊娠合併心臟病的孕婦會在心理和身體上承受雙重壓力, 因此無論是孕婦本人還是其家屬都應當重視家庭護理和監督, 建議做好以下這些護理措施:第一, 孕前應得到心臟病專家和產科專家的指導。 第二, 孕後應加強保健和產前檢查, 有條件者最好進行家庭訪視, 以防往返醫院的勞累加重心臟的負擔。 第三, 呼吸道感染是導致心衰的最常見原因, 因此最好儘量少去空氣污染區域。 第四, 每天要保證10小時以上的睡眠, 以側臥睡姿最佳。 此外, 也要避免情緒過分激動。 第五, 增加高蛋白、高維生素類食品的進食, 防止體重增加過快或過多。 同時, 也要減少脂肪類食物和鹽的攝入量。

第六, 產前檢查的次數應適當增加, 發現問題最好及時告知有關醫師進行處理, 並最好在預產期前2-3周住院待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