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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醫生有保障 工資制度出臺

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指導意見》還規定, 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可提前一年申請職稱晉升, 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到全科主治醫師崗位。 要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全科醫生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 基層單位全科醫生職稱晉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放寬外語要求, 不對論文作硬性規定。 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人才流動機制, 鼓勵全科醫生在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向流動。 專科醫生培養基地招收學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有基層執業經驗的全科醫生。

導語:全科醫生制度的實施, 有很多人都會懷疑全科醫生自己的利益能有保障嗎?是不是到了基層, 待遇就會不如從前了?針對這個問題:國家也有出臺一些政策法規, 竭力的保障了全科醫生的制度。

新華網北京7月8日電(記者江國成、呂諾)7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 我國將采取一系列措施, 建立全科醫生的激勵機制。

根據《指導意見》, 全科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按年收取服務費。 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個人分擔, 具體標準和保障范圍由各地根據當地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簽約人群結構以及基本醫保基金和公共衛生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

《指導意見》規定, 在充分考慮居民接受程度的基礎上, 可對不同人群實行不同的服務費標準。 各地確定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內容和服務費標準要與醫保門診統籌和付費方式改革相結合。

為規范全科醫生其他診療收費, 《指導意見》提出, 全科醫生向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除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外, 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全科醫生可根據簽約居民申請提供非約定的醫療衛生服務, 并按規定收取費用;也可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門診服務, 按規定收取一般診療費等服務費用。 參保人員政策范圍內的門診費用可按醫保規定支付。 逐步調整診療服務收費標準, 合理體現全科醫生技術勞務價值。

為合理確定全科醫生的勞動報酬, 《指導意見》明確, 全科醫生及其團隊成員屬于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式工作人員的, 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其他在基層工作的全科醫生按照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的服務合同和與居民簽訂的服務協議獲得報酬,

也可通過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門診服務獲得報酬。

《指導意見》規定,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采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 向全科醫生等承擔臨床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 績效考核要充分考慮全科醫生的簽約居民數量和構成、門診工作量、服務質量、居民滿意度以及居民醫藥費用控制情況等因素。

為完善鼓勵全科醫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津補貼政策, 《指導意見》提出, 對到艱苦邊遠地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全科醫生, 按國家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對在人口稀少、艱苦邊遠地區獨立執業的全科醫生,

地方政府要制定優惠政策或給予必要補助, 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在安排轉移支付時要予以適當傾斜。

為拓寬全科醫生的職業發展路徑, 《指導意見》鼓勵地方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特設崗位, 招聘優秀的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指導意見》還規定, 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可提前一年申請職稱晉升, 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到全科主治醫師崗位。 要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全科醫生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 基層單位全科醫生職稱晉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放寬外語要求, 不對論文作硬性規定。 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人才流動機制,

鼓勵全科醫生在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向流動。 專科醫生培養基地招收學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有基層執業經驗的全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