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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之道“和而不同”

中医的观点:“和而不同”, “和”是中医的最高境界, 身体健康需要将身体调“和”, 中医制定规则需要“和”, 然而“和”又需要“不同”, 因为每个人的身体不同,

所以每个人的“和”还不同;中医辨病的时候也是需要因人而异的。

“和而不同”语出《论语·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而不同”是数千年来祖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 《国语·郑语》载:“史伯曰:今王去和而取同, 夫和实生物, 同则不继。 以他平他谓之和, 故能丰长而物生之, 若以同裨同, 尽乃弃也。 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 是以和五味以调口, 刚四肢以卫体, 和六律以聪耳, 正七体以役心, 平八索以成人, 建九纪以立纯德, 和十数以训百体……”此段是对“和而不同”很好的解释。

“和”是万物多样性的统一, 允许不同的事物或者不同的文化价值的存在, 事物的存在方式是多样性的, “不同”是必然的。 “和而不同”的“和”字首先体现的是一种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

作为祖国优秀的文化遗产之一的传统医学——中医学正是如此, 中医的最高境界, 一言以蔽之曰:“和”。 人体健康就是各方面“和”的结果, 人体病理状态下从治疗角度来说就得“调和”。 另外, 纵观中医的发展史, 几千年来, 中医从来没有停止过从多种学科中汲取精华。 她融汇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佛教思想, 把天文学、阴阳五行哲学都应用到中医里来。 古代农业、酿酒、制陶、冶金、炼丹、造纸、印刷、航海、造船等有关科学技术都对中医的进步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这正体现了中医兼容并包的思想, 这也是中医的“和”。

《国语·郑语》那段话还重点强调了“和实生物, 同则不继”。 从根本上讲,

“和”里面本身就包含了“不同”, 因为“同”泯灭了事物的个性, 不可能达到“和”的境界。 只有不同的东西融合在一起, 才有可能促进事物的发展, 才有可能产生新的事物。 史伯的“和实生物, 同则不继”正是这层意思的表达, 这就要求我们追求“不同”, 追求创新。 因此, “和而不同”的“和”还是鼓励创新的“和”, 在“和而不同”中蕴含着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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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中医药标准化研究方兴未艾, “和而不同”也是指导中医标准制定的重要思想。 “正确、准确、和谐、简明、统一”是制定各类标准所必须遵守的原则, 其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和谐。 在制定中医药标准时, 首先要注意不能与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相违背, 相反, 应使这些法律、法令和法规在标准中得到贯彻。 要处理好法规与标准之间的关系;其次编写标准时要与已经发布的中医药上级、同级有关标准协调一致, 要与标准所属的标准体系表内的标准和谐统一, 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中医药标准化系统整体功能。

“和而不同”的思想也体现在中医药标准的具体编写上。

中医注重辨证论治、个体化诊疗, 借望、闻、问、切的主观方法和个人经验对患者的疾病做出诊断、确立证候。 对于同一种疾病, 医生会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得出不同的诊断结果、开出不同的处方, 医生在进行有关操作时, 也会因人而异。 如何将中医药个体化诊疗的这种灵活性、多样性和标准恰到好处地结合在一起, 这是我们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一个难题。 有人担心, 中医药标准化可能会使中医药学术僵化, 从而失去辨证论治的精髓和个体治疗的特色, 禁锢中医药的学术发展。 这是对中医标准化工作的误解。 标准化不是绝对化, 标准化是从个性中寻找共性, 从大量的个案中, 寻找共同之处,
总结其共同规律, 并把这种共同规律以标准的形式表达出来。 标准比一般的理论更准确, 条理更清晰、更具有可操作性。 标准化会使辨证论治和个体化治疗更科学、更准确。 因此, 标准化不仅不会束缚中医药学的发展, 而且是更能推动中医药学发展的有效措施。 “和而不同”的思想正是我们解决此类问题的依据。 中医标准就是多样性的统一, 体现了“和”, 中医标准在不同中寻找相同, 从个性中寻找共性, 也就是寻求“和”的过程;中医标准还重视个人的经验和特点, 这又是“不同”, 中医药标准追求和谐, 容许差异的存在, 在丰富多彩中达成和谐。 “和而不同”, 就是追求中医药标准的内在的和谐与统一, 而不是表象上的相同和一致。

“和”是一个大的方向,“和”表示中医是一个包容,调和的学术,“和而不同”则是说明中医又是注重因人而异的医学,辩证诊治是中医的基础!

“和”是一个大的方向,“和”表示中医是一个包容,调和的学术,“和而不同”则是说明中医又是注重因人而异的医学,辩证诊治是中医的基础!